工业地产急需升级到“产业地产”

2009/06/12

工业地产是指工业类土地使用性质的所有毛地、熟地,以及该类土地上的建筑物和附属物。作为有别于住宅、商服和综合类用地以外的第四种性质的用地,工业类土地上可建的建筑物用途有较大的范围。其范围通常包括:工业制造厂房、物流仓库和工业研发楼宇等等。

通过与目前国内经济、产业发展的情况对比,建设部有关工业用地性质的解释已经是一个陈旧的名词解释,与时代发展已经出现了明显的脱节。

在国内一些城市,为适应发展的需要,政府在土地供应中已采取了研发用地、科研用地等新的土地形态。这些土地虽然仍保持着工业用地的部分外在特点,但承载的产业内涵已经出现根本变化、更广泛,以适应新兴工业和产业发展、升级的需要。 从现实意义讲,工业用地需要升级为符合新经济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产业升级需要,符合产业布局和城市规划要求的产业用地。

产业地产:是指在新经济和新型工业化背景下,以产业为依托,地产为载体,以工业楼宇、高新技术产业研究与发展用房、生态写字楼为主要开发对象,综合开发、集约化经营的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商服地产。产业地产在形态上的狭义定义,体现在传统地理意义上的表现形式,主要形式为城市近郊或者郊区的工业园、开发区。与中国经济、产业发展、城市发展相结合,产业地产在形态上的广义定义,颠覆了传统上对产业地产地理概念的认识。由于产业地产与城市化发展的必要性,城市发展与产业结合的必要性,其主要形态包括:城市新区、城市副中心、都市型产业园、大学产业园区、创意产业园、媒体产业园等具备产业聚集特点,并在此基础上为之服务的综合性产业商服地产。

从BDA国际企业大道,总部基地,都市型产业园和文化创意产业园的形态来看,已经不具备原先的工业地产的模式,它是一个更广阔的概念集管理、研发、营销展示,商务接待等企业活动的高端环节,迎合产业升级的需求,称产业地产更为符合其形态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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